桐政办发〔2008〕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产业素质,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省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创业创新,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全面提升产业素质,着力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确立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地位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为桐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2008年,桐乡市创建浙江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市,乌镇镇、白马墩村分别创建省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到2010年,争创一批省旅游强镇和特色旅游村。
三、检查标准
《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包括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两大类,共设置6大项目,总分900分(含附加项目100分),得分63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的六项必备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具体为:
1、基本条件:包括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政府主导机制健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良好、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旅游服务水平较高等5项。
2、必备条件:包括旅游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8%以上、年接待旅游者总人数200万人次以上或者旅游景区(点)门票总收入1000万元以上、政府制定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每年投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4A级旅游区(点)或者有四星级饭店、全县(市、区)近两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等6项。
3、检查项目:包括旅游经济发展水平(200分)、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150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150分)、旅游接待服务与设施(150分)、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培养(150分)、加分项目(100分)等6项。
四、工作重点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加旅游专项资金投入,制订和完善产业支撑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发展工作机制,提高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2、编制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准确地对全市旅游产业进行定位,科学确定旅游业发展目标和方向。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及旅游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市旅游功能。
4、加大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完善考核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依托行业协会,优化旅游环境,全方位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5、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促销力度,依托节庆等活动丰富和提升“风雅桐乡,水墨乌镇”旅游品牌的内涵和影响力。
五、工作步骤
创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8年4月前)
1、做好创强逐级申报工作。
2、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制定创强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
4、召开动员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5、在桐乡旅游网上开设创强专栏,发出创强倡议书,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强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4月-8月)
1、对照检查标准,分组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有关镇、村及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名单报创建办。
2、有关镇、村及部门落实创建任务,做到完成一项,合格一项。
3、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整理成册。
4、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
5、汇总信息,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6、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
7、认真解决我市创强工作的薄弱环节,编制完成《桐乡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旅游企业考核办法》,落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8、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突出环境、秩序、安全、服务四个重点,市、镇、村三级联动,全力营造优质的旅游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全面迎检阶段(2008年9月-2008年10月)
1、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领导小组对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3、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创强工作进行视察。
4、在自查初评基础上,向嘉兴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受理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的初审申请,领导小组组织初审组对镇、村创建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5、接受嘉兴市旅游局初审组的检查,按照初审意见进行整改,查漏补缺。
6、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2008年11月-2010年12月)
1、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部署第二、第三轮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创建工作。
3、做好镇村创建指导,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4、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保持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市称号。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市,对于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镇、村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创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桐乡市旅游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创强信息的汇总编报工作。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落实相关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创强工作顺利开展。
3、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创建旅游经济强市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性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紧迫。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部署创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镇、村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群策群力,合力推进的创建局面。
4、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紧紧围绕创建工作中心,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宣传创强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积极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