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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召开十四届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
讨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桐乡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04.23
4月22日,桐乡市召开十四届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快桐乡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朱海平市长主持会议。会上,旅游局局长费坤江作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建设旅游经济强市,全面推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四大体系:第一,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突出“风雅桐乡,水墨乌镇”的主题,做好古镇休闲度假旅游文章,继续重视名人场馆、宗教文化旅游,重点发展乡村旅游、购物旅游。第二,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旅游宣传、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编制专项旅游规划、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和创建旅游经济强镇、特色旅游村的补助奖励。第三,要深化改革,提升素质,创新旅游管理体系。把旅游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市对有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职能工作考核内容;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考核工作。第四,要完善功能,优化环境,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多档次宾馆饭店建设,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加大桐乡旅游城市的整体策划,办好旅游节会,建设好桐乡旅游网和旅游企业网站。
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旅游产业定位为服务业和全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力争到2010年,实现旅游接待总人数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4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3%以上,基本建成旅游产业发达、旅游设施完善、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服务优良、开放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的旅游经济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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