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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到乌镇茅盾纪念馆拍摄宣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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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近日,国家公安部消防局电视摄制组一行来到乌镇茅盾纪念馆,在拍摄了茅盾纪念馆的概貌后,又重点拍摄了一组消防设施、设备的镜头,并就本馆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作了采访。
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茅盾纪念馆,是一幢有着120多年历史的木结构民居,为一级风险单位。自1985年开馆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物防的基础上更是抓好人防工作:经常性地对全馆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操作,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测和保养;在馆内各个场所、通道均张贴有醒目的禁烟标志;24小时有专人在馆内值班,并在节假日增加值班力量;茅盾纪念馆主要领导每天数次在馆内巡视,发现火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正是由于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了茅盾故居及立志书院多年来安然无恙。 据了解,这次国家公安部消防局电视摄制组在拍摄了茅盾纪念馆后,还将在乌镇古镇景区的其他场馆进行拍摄,待全部拍摄完成后,将制作成一部介绍和反映古镇古建筑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的电视宣教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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